从去年开始就传得沸沸扬扬的跨境电商税改政策终于正式落地,近日财务部等部委发布通知:《我国将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 》,业内简称“4.8海关新政”。该消息一经发布,在跨境电商、海淘代购、海淘个人用户间引起轩然大波,“海淘包裹必税”、“个人海淘年度限额20000元”、“海淘包裹将按照一般贸易进行征税”等传言让海淘用户们人心惶惶。
那么此次海关新政对海淘一族到底有没有这么大影响?“海淘”新政来袭,还能愉快地买买买吗?这是许多海淘们最关心的问题,日本四通转运经咨询相关专家,根据海关新政通知标题中的两个关键词“跨境电商”及“行邮”,对新政造成的影响进行解析。
跨境电商包裹:主要指在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进行备案的B2C(企业对个人)电商平台,利用自贸区“保税”特质将商品大宗进口后在保税区存放,有订单后再清关寄出的包裹。(日本四通转运用户包裹均不属于跨境电商包裹)
跨境电商包裹
4.8海关新政 前
4.8海关新政 后
查验几率
必查
必查
免征额度
应缴关税≤50元时免征
取消免征额度,所有包裹按规定缴税
包裹限值
1、个人自用范围
2、包裹限值≤1000元
1、个人自用范围
2、包裹限值≤2000元
3、个人年度交易限值≤20000元
征税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按行邮税率10%、20%、30%、50%进行征税
1、 满足限值条件:按(商品增值税+消费税)*70%征
2、 不满足限值条件:将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个人行邮包裹:对于海淘用户来说主要是指通过符合万国邮政联盟条约规定的发货渠道运输入境的包裹。例如通过日本四通转运的“EMS原箱线”、 “EMS特快线”、“航空线”、“SAL航空”、“ 海运(船运)”发送的包裹均属于个人行邮包裹。
个人行邮包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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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海关新政 前 |
4.8海关新政 后 |
查验几率 |
小概率抽查 |
不变 |
免征额度 |
应缴关税≤50元时免征 |
不变 |
包裹限值 |
1、个人自用范围 2、包裹限值≤1000元 3、包裹内仅有单一不可拆卸物品价值>1000元时,可根据情况征税。 |
不变 |
征税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按行邮税率10%、20%、30%、50%进行征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按行邮税率15%、30%、60%进行征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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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物品名称 |
税率(%) |
1 |
书报、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食品、饮料;金银;家具;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 |
15 |
2 |
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税目1、3中未包含的其他商品 |
30 |
3 |
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化妆品 |
60 |
注:税目3所列商品的具体范围与消费税征收范围一致。 |
由上表可见,此次海关新政主要是针对跨境电商,更改了跨境电商包裹按行邮税计税的计税方式,同时取消免税额度。而海关新政对于个人行邮包裹的影响则十分有限,新政实施后,针对个人行邮包裹依然采用抽查缴税的方式,行邮税由10%、20%、30%和50%四档税率调整为15%、30%和60%三档税率。
因为日本四通转运公司所合作的日本邮政公司通过万国邮政联盟的邮路,可以直接走国内邮政的绿色通道清关,被抽检的概率较低,再加上免税额度的存在,让大部分个人海淘商品仍可享受免税入关。相比于“代购”、“扫货”的电商平台,普通消费者并不会增加太多负担。
但是,由于4.8海关新政刚刚执行,因此根据惯例,各关口海关查验相对会比较严格,因此建议日本四通转运用户们在日淘时,单个包裹价值应尽量控制在人民币1000元以内,单类商品数量应符合自用范围,不宜过多,最后祝大家日淘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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